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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1个人!

拱墅检察
2024-10-23

为表彰今年以来在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评选以及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杭州市检察院给予部分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虚假登记市场主体检察监督案办案组获记集体三等功。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祥符检察室主任朱媚获记个人三等功。

办案


2023

回望

 2019年11月,拱墅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诉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登记行政诉讼监督案中发现,王某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被限制高消费。同12月,该院在办理朱某某诈骗案中发现,朱某某等人通过购买、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注册26家公司实施诈骗犯罪。该院以上述两案线索为基础,筛查辖区内涉嫌虚假登记公司线索。



经进一步调查证实,74家市场主体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流程简化的便利条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构注册地址、伪造租赁合同等进行虚假登记,干扰正常的公司登记注册秩序,损害法律权威,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拱墅区检察院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



案件办理后,拱墅区检察院建立虚假登记公司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跨部门高效协同数字化诉源治理。在此基础上,浙江省检察院以大数据激活行政检察促进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从理念转变、场景建设、内外协作三个方面推动构建数字检察工作模式,针对市场主体虚假登记等具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全省共摸排线索8000余条,制发类案检察建议50余份,推动行政机关对近3000家公司作出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推动社会治理的转变。该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监督应用获评浙江省“数字法治”好应用,工作场景入选浙江省重大改革一本账。


办案


2023

回望

从检13年,朱媚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勇于挑战难度大、跨领域的监督案件。2023年8月,由她主办的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督促落实电价优惠政策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国财国土、助推惠民政策落地”主题指导性案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评选结果中,该案检察建议入选精品检察建议书。


2020年初,拱墅区检察院接到投诉电话,举报某园区内租户们不仅没有享受到政府出台的转供电电价优惠政策,反而被变相加收近乎翻倍的电费。朱媚带领团队深入园区、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开展细致调查,发现举报情况确实存在。



转供电主体擅自加价、违规收取,导致降价政策红利未能足额传导至不特定多数的终端用户,非法侵占了国家政策红利补贴,违背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政策初衷,也消解了国家为企业减负的政策目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2020年以来,国务院第七次、第八次大督查就针对多地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优惠政策的行为进行纠正和通报。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助力行政机关规范转供电监管秩序,对更好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朱媚带领团队开展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并在省市院的支持下,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推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全面排查整改,推动行业治理,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职能部门排查转供电主体276家,行政处罚1122万余元,清退多收费用8653万余元,受益终端用户达4万余户。



编辑丨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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